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科技有限公司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科技有限公司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房地产和金属制品两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以及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房地产业务立足武汉核心区域,以做好“城市更新与幸福生活服务商”为己任,紧紧抓住国家城市更新、产城融合等重大战略机遇,持续把握房地产行业发展脉络,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与竞争优势,积极探索新发展模式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产品以住宅地产为主,商业地产为辅,主要通过“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开发模式展开。

公司金属制品业务主要涉及子午轮胎钢帘线、钢丝、钢丝绳及钢绞线等金属丝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以子午轮胎钢帘线为主,主要应用于轮胎行业,其他的钢丝、钢丝绳及钢绞线产品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及桥梁的预应力工程以及运输、通讯、航空、航海、电力、煤炭、建筑、石化、农业等领域,系中国金属丝绳制品主要制造基地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科技有限公司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12月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2年12月21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3年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30233);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发行审核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2023年2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23年3月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23年6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2023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因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4,338,538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议同意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3年12月18日,发行人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3年12月25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72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年12月25日止,福星股份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A股股票223,491,7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3,509,977.2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07,575.25元,福星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5,602,402.0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23,491,752.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582,110,650.03 元,投资者以货币出资。2024年1月18日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新增股份223,491,752股于2024年1月23日上市,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2024年7月22日,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新增股份于2024年7月2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议案》,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4 年9月30日止。截至2024年9月27日,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1,602,7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3%,最高成交价为3.4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2.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2,002.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9月27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现将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87.57亿元,同比增加58.99%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房地产实现结算收入76.43亿元,同比增加76.18%、实现销售金额35.02亿元,同比减少30.33%;金属制品实现营业收入8.67亿元,同比减少18.4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01亿元,同比减少3,905.99%。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81.15亿元,同比减少23.84%,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4.32亿元,同比减少22.01%,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23,491,752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5,602,402.03元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5,802.52万元,其中红桥城K6住宅项目累计使用5,989.85万元,红桥城k15项目累计使用35,812.6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4,000.00万元。经督导券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并出具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在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均合法合规,充分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共15个议案,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认真落实、执行并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如下:

(二)董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均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审议通过了8个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五)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所有董事均能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对未来的发展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履职情况具体如下:

(六)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董事履职情况台账,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效能科技有限公司

(七)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6份。全年信息披露及时、完整、准确,无重大差错、遗漏情况发生。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信息披露、电话、互动易平台、路演等多层次渠道传导公司投资价值,充分与机构及普通投资者就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形势、经营状况、业务转型等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增强投资者信心,积极听取投资者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全年共接待投资者、分析师调研6次,参与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1场,回复深交所互动易问题229条,并及时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方向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稳健经营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科技有限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开展调研及重点项目考察工作,并扎实做好各项日常工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持续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充分支持;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规范治理架构,做好授权决策的监督检查,确保授权有效、合理、高效。

2、强化风险防范工作科技有限公司。持续推动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全局性,紧密结合经营业务,提升风险防范水平,有效识别、研判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公司健康运行、稳健发展。

3、规范信息披露,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多层次互动渠道合规地向市场及时传递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4、推动经营稳健发展科技有限公司。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围绕核心主业,科学拟定2025年度经营计划,部署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

特此报告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开展工作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重要事项,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全方位完善监管体系,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现将2024年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科技有限公司

(二)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议案》科技有限公司

(三)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科技有限公司

(四)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科技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财务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问询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各种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数据,审查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现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科技有限公司

(五)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报告期内,公司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执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科技有限公司

(六)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公开披露前知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名单,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科技有限公司。有效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对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科技有限公司

(八)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意见

2024年8月1日监事会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科技有限公司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加强对各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5-00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科技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科技有限公司。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科技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科技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科技有限公司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科技有限公司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科技有限公司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科技有限公司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科技有限公司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为-2,600,741,832.3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53,385,950.41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4,281,042,103.8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72,690,692.21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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